1959年全国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1960年全国教育先进单位 1962年郭沫若亲笔为学校题写校名 1978年福建省首批办好的十六所重点小学 1994年省红十字青少年模范校 1996年省“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”先进单位 1997年国家“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”先进单位 1998年福建省示范小学 1999年省文明学校 2002年省图书达标校 2002年省市课改基地校 2003年省素质教育先进校 2003年省信息技术实验校 2005年思明区教育教学质量奖 2006年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 2006年厦门市文明学校 2007年思明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先进单位 2008年厦门市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先进学校 2008年思明区第三届小学教育教学优质奖 2008年厦门市第十一届文明学校 2010年厦门市德育先进校 2011年福建省文明学校
1952年春节,团中央向全国少年儿童发出了“人人做好拥军优属一件事”的号召,民立小学为此加强对学生“饮水不忘挖井人”的教育,让孩子们认识到多少革命先烈为了革命事业,牺牲自己,为了保家卫国,远离亲人,从而体会到拥军优属人人有责。
民立小学的少先队员们热烈地响应了这个号召,积极行动起来,而且把这项工作几十年如一日地坚持了下来。一届一届民立学生,不间断地到烈军属家中慰问,帮助烈军属扫地洗衣、劈柴担水、养鸡种菜。烈军属有什么困难,孩子们都尽力帮助解决。
一位老校友回忆起少年时代参加拥军优属小队活动,至今还激情满怀。那时候,各中小队都有拥军优属活动计划,拥军优属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。记得一放寒假,同学们就奔向烈军属家帮助打扫,还把零用钱凑起来买红纸,亲手制作光荣灯、光荣画、写春联和贺年片。春节期间,孩子们还带着礼物和节目来到营地和哨所,和解放军叔叔们联欢。
每当一届学生要离开母校之时,他们就会在毕业典礼上进行慰问移交仪式——选择接替自己照顾烈军属的中、小队,把慰问工作交棒,民立的拥军优属传统在学生中薪火相传。
红十字,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精神的象征。红十字精神,在民立小学积极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中,得到了限度地彰显,也成为民立小学的办学特色之一。红十字,在民立小学熠熠生辉!
民立小学1984年成立了校红十字会,形成以师生会员为基础的群众组织。依托校红十字会,民立小学开展了多种多样的红十字活动,将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与德育工作相结合,弘扬红十字精神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,形成红会工作以育人为目的的教育格局,寓教育于红十字活动中,有力地推进了学校的素质教育。
民立小学除了健全组织机构、规范红十字会管理,建设红十字活动站、规范红十字档案管理,广泛宣传教育、强化创建红十字模范校意识外,将着力点放在寓教育于红十字活动中,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工作。校红会重视对学生卫生救护知识的培训,并组织会员参加社会实践,将学到的救护知识运用到社区服务中,帮助社区孤寡老人、残疾人和烈军属,开展经常性的生活服务和医疗活动服务。
1995年,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团团长克里斯托夫·斯文纳斯基先生来到民立小学,考察完后,他对民立的红十字工作大加赞赏。2002年,中国红十字总会党组书记、常务副会长王立忠一行到校调研,夸奖民立小学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开展得很好,希望红十字永远在民立小学闪光!